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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罪的量刑尺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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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罪的量刑尺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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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贪污罪,量刑,是怎样,尺度

     我国在《刑事法规修正案九》当中,对良多犯罪的量刑尺度都是作出了调整的,其中重点受关注的也就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调整。

     那到底在刑事法规修正案九当中关于贪污罪的量刑尺度是怎么划定的呢?要是你不清晰的话,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在下文中入行了解。

     一,关于贪污罪的量刑尺度是怎样的刑事法规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事法规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划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划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划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划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构成贪污罪必需具备以下前提: 1,犯贪污罪的人必需是国家工作职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职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中从事公务的职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集团从事公务的职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职员。

     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委托治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职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

     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需是公共财物。

     刑事法规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划定。

     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集团治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家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据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详细地说就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治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前提,将自己主管,治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治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再有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据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会计,出纳员伪造,涂改单据,虚报冒领等等。

     这些都是详细的贪污罪的犯罪方式。

     关于贪污罪的量刑尺度内容,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到此。

     在依法追究贪污犯刑事责任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实在际的贪污数额,犯罪情节,针对不同的数额,情节,那作出的处罚就会是不一样的。

     假如对贪污犯判正法缓的话,此时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