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律师

串通投标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法规

串通投标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串通,量刑,是怎样,投标

     可能大家也听说过,在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上面,去去都是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伙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到达资本的优化配置。

     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中标,不惜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而这样的行为实在有很大可能会构成串通投标罪。

     那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量刑处罚该怎么入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入行了解。

     一,串通投标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刑事法规第二百二十三条对串通投标罪的量刑尺度划定如下: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正当利益的,依照前款的划定处罚。

     二,串通投标罪的构成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正当权益,情节严峻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正当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商业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背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详细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际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暗里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正当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1,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峻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本钱罪,情节不属严峻,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峻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 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春秋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天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需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但愿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从上文的先容中可以知道,串通投标罪的主体需要区分是招标人仍是投标人,其中要是招标人的话则属于特殊的主体,但假如是投标人则就是一般主体。

     实践中关于串通投标罪量刑尺度,《刑事法规》中划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