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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交通肇事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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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交通肇事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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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缓刑,以对,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行为很轻易构成《刑事法规》中的交通肇事犯罪,而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外此时肇事者还在期看可以合用缓刑。

     那根据相关划定,到底交通肇事缓刑是否有可能呢?下文中,律师365小编就来为大家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题目。

     
一,交通肇事缓刑是否有可能对交通肇事案件合用缓刑应当考虑几个方面因素: 1,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合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合用缓刑。

     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由于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严留意而留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前提,可以考虑合用缓刑。

     
2,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

     "悔罪表现”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量力而行的向事故处理部分陈述肇事的详细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

     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以为是悔罪;(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

     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前提的,可以合用缓刑。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划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治理法规,规章的划定入行处罚。

     详细划定如下: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平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器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峻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平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职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3,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职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4,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躲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峻残疾的。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躲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峻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事法规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划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单位主管职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有本解释第二条划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即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此时实际的犯罪情节也有比较轻的时候,那此时实在交通肇事缓刑也是有机会的,此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入行辩护。

     当然要是在肇事之后又有逃逸行为的话,那此时划定的处罚就会是比较重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