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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怒砸停车场收费系统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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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怒砸停车场收费系统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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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女子因琐事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砸坏停车场的收费系统。日前,该名女子被西城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姜某于2007年3月11日15时许,在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北门出口处,因停车刷卡问题与小区内保安发生争执,后姜某将小区内的TEL TIUM9000停车场智能收费管理系统中文信号显示终端砸坏,经鉴定被损财物价值人民币13500元,后被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故意毁坏公司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成立。鉴于被告人姜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具有一定悔罪表现,故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