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人
* 来源 : * 作者 : 五莲县律师
关键词: 五莲县律师
特别法人
①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民法典》第 97条)
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 99 条)
③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 100条)
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民法典》第101条第一款)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民法典》第 101
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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