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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3薪怎么计算——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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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3薪怎么计算——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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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3薪怎么计算个税 据了解,因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实行“双薪制”,很多员工因此在年底领到了双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从现在起,个人取得的“双薪”,将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即第12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将在扣除800元起征点的费用后,对剩余部分按相应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第13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将不扣除800元起征点费用,而是对其全额按相应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第12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那么就可以将其第12个月和第13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加起来,再减去800元后,对余额按相应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如,卓小姐每个月的工资为3000元。这3000元作为1个月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其“4金”已经在12月份工资中扣除,所以不能在第13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任何费用,必须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5%-125=325元,而卓小姐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是:(3000-2100)×10%-25=65,所以卓小姐12月份总计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325+65=390元。 年终奖金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1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纳税人取得全年1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1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1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1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1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1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1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1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就是律师之家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十3薪的计算方式与年终奖是有所不同的,十3薪1般应当按照我们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并且交纳税费,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